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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注协发布上市公司2017年年报审计情况快报(第十二期)
      2018-05-18 11:20:11         
[摘要]2018年5月17日,中注协发布上市公司2017年年报审计情况快报(第十二期),全文如下。

  4.信威集团。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如下:

  (1)海外项目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如财务报表附注五、3所述,信威集团公司对与海外项目相关的应收账款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于2017年12月31日,该等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484,945.82万元,计提坏账准备87,254.62万元。该等应收账款形成与买方信贷模式有关,款项的收回取决于信威集团公司的担保能力。我们未能获取管理层对该等款项单项进行减值测试的测试记录及相关资料,无法预估信威集团公司在何时具有买方信贷模式下的担保能力,因此,我们无法确认与海外项目相关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亦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作出调整建议,以及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

  (2)与买方信贷担保相关的或有负债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3所述,信威集团公司为海外项目运营商或其股东提供质押及保证担保,于2017年12月31日,相关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1,409,397.61万元。该等担保与买方信贷模式有关,担保的解除取决于境外贷款方的还贷能力和相关海外项目的盈利能力。我们无法实施充分、适当的审计程序以评价信威集团公司是否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因此,我们无法判断该等或有负债有关的义务是否符合确认负债的条件,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作出调整建议,以及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

  5.*ST天化。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如下:

  泸天化2016年度、2017年度连续经营亏损,截止2017年12月31日,净资产-136,636.21万元,已资不抵债。泸天化母公司、子公司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分别于2017年12月13日、2017年12月14日进入重整程序。截至审计报告日,泸天化尚未披露具体的重整计划草案,这种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泸天化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6.全新好。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如下: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2(1)所述,全新好公司存在五起重大的未决诉讼与仲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该等未决诉讼与仲裁对全新好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7.盈方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如下: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3所述,截至2017年12月31日,盈方微合并财务报表中应从HIGH SHARP ELECTRONIC LIMITED(以下简称“HIGH SHARP”)收取的应收账款余额为人民币14,211.89万元,计提的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余额为人民币13,561.89万元;盈方微考虑了如财务报表附注六3所述相关款项回收的不确定性,判断HIGH SHARP应收款项可收回性低,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财务报表附注四、11所述方法,扣除HIGH SHARP关联公司深圳高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往来款650.00万元后,对该笔应收账款合计计提坏账准备13,561.89万元。在审计过程中,我们获取的证据无法判断盈方微就上述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是充分、适当的,因此我们无法确定是否对上述坏账准备作出调整。

  8.斯太尔。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如下: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7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所述,斯太尔公司使用1.3亿元购买“方正东亚·天晟组合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1期,因斯太尔公司对该信托计划不能施加重大影响,故将该项投资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斯太尔公司于2017年8月14日向投资顾问北京天晟同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提出了“关于提请赎回信托计划暨收益分配的申请”并于2017年9月4日取得了投资顾问“同意赎回信托份额及收益支付计划的回复”。斯太尔公司于2017年11月2日收到了该信托计划一年期年化8%收益即1040万元,计入投资收益;该项信托投资于2017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上反映的账面价值1.3亿元。截止财务报表报出日尚未收到信托投资款1.3亿元及剩余收益。斯太尔公司没有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也没有提供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收回性评估的充分的证据。在审计过程中,我们访谈了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现已更名为“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信托经理,但投资顾问北京天晟同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相关负责人未配合我们的访谈,我们无法对该信托计划所投资的项目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无法就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可收回性及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进行调整。

  9.神雾节能。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如下:

  (1)上市公司本年度对印尼大河镍合金有限公司确认海外设备销售收入43,396万元、对大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确认工程设计收入12,239.50万元。印尼大河镍合金有限公司、大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我们未能获取业主履约能力改善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经济利益能否可靠流入及收入确认的恰当性。

  (2)截止2017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预付款项余额108,327万元,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为预付湖北广晟工程有限公司22,000万元、上海迅度实业有限公司13,050万元、上海领程贸易有限公司12,900万元、南京恒荣电气系统工程有限公司10,513万元、江苏宏大特种钢机械厂有限公司7,964万元。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上述预付款项的实际用途和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以及上市公司与该等公司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

  10.*ST圣莱。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如下:

  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六、注释32,圣莱达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化投资”)2017年度投资收益-2,015.65万元,无法获取投资可研报告、投资损益决算报告、投资损失分配决议。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明损失确认的准确性。

  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九、注释5、(7)其他关联交易,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星美影业有限公司联合影视投资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为1,322.00万元,上述联合影视投资项目正在进行中,我们无法实施恰当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明该等交易减值情况的准确性。


责任编辑:柒槿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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