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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度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2024-01-03 14:54:07         

京会评行党〔2024〕2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基层党组织: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提升党员发展质量,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就上报2024年度党员发展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升对发展党员工作的认识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是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壮大党员队伍,保持党员队伍生机活力,担负起新的历史使命的需要。

党员发展要严格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于发展党员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

二、发展党员工作安排

1.2024年度党员发展对象的确定。2024年度党员发展对象,必须是各基层党组织已经列为的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并且培养考察时间满一年,党支部在认真分析申请人思想状况和工作表现的基础上,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决定,列为发展对象,报行业党委备案,此项工作于2月29日前完成。

党员发展对象要把那些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合伙人(股东)、行业领军人才、业务骨干和青年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作为重点发展对象。要充分发挥团组织的推优作用,把优秀青年吸收到党内来。

2.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行业党委拟在2024年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对培训时间超过两年,又被列入2024年度入党积极分子应再次安排培训。各基层党组织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决定,并报行业党委备案。此项工作于2月29日前完成。

未上报2024年度入党积极分子申报表的基层党组织,不能临时派人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

3.备案和审查。基于支部介绍情况、发展对象本人报告情况以及日常了解情况,党群工作部对发展对象进行初步政审。此项工作于2月29日前完成。

4.行业党委审查确定。党群工作部根据发展对象基本情况,研究提出2024年度党员发展建议名单,报行业党委审议确定年度发展名单,并报局机关党委审定。

5.集中培训和发展。组织发展对象参加行业党委举办的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合格后,党群工作部指导相关党组织,按照发展工作的有关程序规定做好发展工作。原则上6月底前完成。

6.2023年发展的预备党员转正工作。相关党组织要继续做好2023年度发展的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工作。在预备党员申请转正前,必须完成入党宣誓仪式。预备党员转正前,行业党委对其《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进行审查,出现没有进行入党宣誓、考察记录不完整等情况的预备党员,党组织不能召开转正大会。

三、发展党员工作要求

1.严把政治标准。坚持“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不放松质量,不降低标准。2024年拟发展党员,要在支部及上级党组织的教育培养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本机构工作学习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2.加强培养教育。各基层党组织要壮大发展后备力量,在重要任务、重大活动中考验、发现入党积极分子,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新党员的日常培养教育。对入党积极分子,支部负责指导培养人做好培养教育工作,督促检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情况;对新发展的党员,支部要指导入党介绍人做好新党员的学习教育工作,督促检查《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填写情况。

3.严格发展程序。履行入党手续,必须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规定的流程进行,不能随意减少环节。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特别注意做好党务公开工作,加强发展工作的全过程管理。

4.加强备案审查。行业党委要在“四个环节”加强对发展工作的审查。一是在培养教育环节,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进行审查和备案;二是在发展工作环节,对《入党志愿书》进行审查;三是在预备党员转正前,对《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进行审查;四是在年终党建工作检查时,对《党支部记录本》进行审查。

5.完善工作台帐。完善党内信息管理系统,各支部要将申请入党人员信息录入“党员E先锋”系统(发展党员全程纪实模块);对未纳入系统管理、或纳入信息不完善的入党积极分子,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各支部注意做好数据的动态维护,对新发展党员、转正党员、组织关系变动党员等,要及时做好数据维护工作。

6.严肃发展纪律。为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有关支部特别是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发展工作程序,抓好落实。

各基层党组织在近期要召开专题会,研究制定本级组织年度发展计划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计划,填报《2024年发展对象申报表》《2024年入党积极分子申报表》和《2023年递交入党申请书人员统计表》,并将上述表格于2023年2月29日前通过邮箱报党群工作部。

联系人:钟晓军

电  话:88221078

邮  箱:zhongxiaojun@bicpa.org.cn

 

附件:1. 2024年发展对象申报表

         2. 2024年入党积极分子申报表

         3. 2023年递交入党申请书人员统计表

 

             中共北京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委员会  

                           2024年1月2日  

附件:2024年发展党员各阶段人员申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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