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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证取消 继续教育情况将与晋升等挂钩
      2017-06-09 08:52:10     来源:中国会计报         
[摘要]在会计从业资格证取消后,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仍然保留,已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相关技术人员依旧保留资格。但在没有新血液加入的情况下,继续教育的意义和作用何在?这是一个所有财会人员所要面对的问题。不过现在已经有了答案。日前,财政部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征求意见稿)》

  在会计从业资格证取消后,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仍然保留,已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相关技术人员依旧保留资格。但在没有新血液加入的情况下,继续教育的意义和作用何在?这是一个所有财会人员所要面对的问题。不过现在已经有了答案。日前,财政部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从多个方面进一步规范继续教育管理。其中,继续教育将覆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每年不得少于90分,以及鼓励各单位把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其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等内容,值得会计从业者们关注。

  继续教育情况将与晋升等挂钩

  《征求意见稿》强调了对于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的监督与管理。

  其中提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后,应当在3个月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属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提出,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把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其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同时,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重要条件。

  《征求意见稿》提出,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其参加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的依据之一。

  《征求意见稿》强调,对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者参加继续教育未取得规定学分的人员,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

  会计从业资格即将在《会计法》修订后取消,会计人员管理工作面临转型。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做好新时期会计人员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从制度上引导、督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履行继续教育义务、提高业务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最终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有效途径。

  财政部在起草说明中指出,《征求意见稿》的制定旨在规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活动,保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同时,也是贯彻落实《会计法》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要求的举措之一。

  此次的《征求意见稿》主要面向各省级财政部门和中央有关部门等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6日。

  相关链接: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全文)>>>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下载链接(见附件)


附件: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征求意见稿).doc

责任编辑:北京的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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