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3日,《中国会计报》就会计从业资格相关问题独家咨询了财政部会计司的相关负责人,整理成文后放在了头版处。此文一出,各大网站一片哗然,纷纷转载。该文详细的描述了会计从业资格证是否会进一步取消,会计证是否有效以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三大问题。详情如下:
1、会计从业资格是否会被取消?
作为财政部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业务司局,会计司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加大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清理力度,不断降低人才负担和制度成本。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68号),会计从业资格被列为建议取消的职业资格事项。
2、会计从业资格证“取消”根源在哪?
该负责人表示“会计司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加大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清理力度,不断降低人才负担和制度成本”。
3、已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是否仍然有效?
根据2016年11月25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汤涛副部长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的讲话,对取消前获得的职业资格证书,今后还可以继续发挥能力水平证明的作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会计从业资格行政许可按法定程序取消了,不再作为从事会计工作必需的准入证明,但是,会计人员已经取得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仍然可以作为能力水平的证明。
4、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如何展开?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是《会计法》的明确要求。《会计法》第39条规定,“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加强。”同时,会计工作的专业性很强,相关知识更新也较快,继续教育制度有利于引导会计人员持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我们将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等精神,抓紧研究建立、完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更好地知道、规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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