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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注会《经济法》预习知识点:票据伪造
      2015-01-26 09:20:39     来源:北京注协培训网         

  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新考季已经拉开帷幕,考生们是否已经进入了预习阶段?北京注协培训网小编根据2015注册会计师考试预习计划安排的进度,会按时为考生奉上各科目预习知识点,供考生复习备考使用,本文知识点是:票据伪造。

  票据伪造,是指假冒或者虚构他人的名义而为的票据行为。票据上的伪造是指票据上签章的伪造。现将假冒和虚构他人的名义加以区分,方便考生可以透彻理解票据伪造的法律效果。

假冒(代行)

如果获得本人授权或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获得授权

票据行为有效,不构成伪造

未获得授权且相对人没有理由相信获得授权

票据行为不生效力,构成伪造

虚构他人(不存在的人)之名义

若只是没有使用其本名,不论其主观目的如何,该票据行为均应视为使其法律效果归属于自己的意思

票据行为应无效,虚构人承担票据责任,不构成票据伪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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