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会协〔2023〕112号
各相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管理>等三项准则的通知》(财会(2020〕17号) ,要求对于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本批准则。为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管理水平,更好地为会员服务,全面了解、评估新的质量准则的实施情况显得尤为重要,我会内部治理委员会特编制了《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实施情况问卷调查》,请积极参与线上问卷做答,并于2023年6月18日前反馈。
调查问卷链接:https://www.wjx.cn/vm/mBPgAsC.aspx
感谢支持和配合!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