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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举办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主要内容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2025-07-16 10:11:57         

文号:京会协〔2025〕160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各非执业会员:

根据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2025年培训计划安排,我会将举办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中国保险业务、保险产品主要概述;

2.保险合同适用会计准则的历史沿革;

3.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主要概念;

4.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实施对保险公司的主要影响;

5.新保险会计合同会计准则下保险业务的主要核算、财务报表和披露。

二、培训时间及授课方式

1.时间:2025年7月22日,下午1:30-4:30。

2.授课方式:本次培训采用线上直播(视同面授)的方式开展。

三、参加人员

北京地区执业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

四、授课教师

沈艳利,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北京注协师资。

五、报名及听课方式

执业注册会计师和非执业会员请于7月14日起进行网上报名,额满为止。

1.执业注册会计师报名及听课网址:http://www.bicpaedu.com/cpalive;

2.非执业会员报名及听课网址:https://www.bicpaedu.com/cpafzy。

进入页面,选择对应的课程名称,点击“报名”并在登录页中输入您的继续教育账号及密码(登录名为CPA证书编号或非执业会员证书编号,默认密码为身份证号),系统提示“报名成功”,报名完成。

报名完成人员请在培训开始前,提前登录报名页面,找到对应的课程名称,点击“听课”并在登录页中输入继续教育账号及密码,进入直播间听课。

六、培训学时

据《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注册会计师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累计不得少于40个学时,其中面授培训不少于16个学时。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制度》规定,非执业会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累计不得少于40个学时。

参加本次线上直播的执业注册会计师和非执业会员均按实际学习时长计入继续教育面授培训学时,全程参加培训的计4个学时。

七、其他注意事项

1.7月21日至23日下载培训课程讲义,下载网址:https://www.bicpaedu.com/bicpa/html/cpajy.html。

2.为确保听课顺利,请参加培训人员提前10分钟进入直播间。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高鹏  88221082

张磊  88221073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5年7月9日


报名咨询电话:    传真:010-62969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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