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质分类:债务工具合同、权益工具合同、衍生工具合同
报表项目分类:红五类(三强二选一不得)
“符合条件下”强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合同】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合同】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投资、衍生工具合同】
选择分类:
4.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企业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债务工具合同、权益工具合同】
5.在初始确认时, 企业可以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并按照本准则第六十五条规定确认股利收入。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仅非交易性权益工具合同】
注:企业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不得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修正: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合同、权益工具合同、衍生工具合同】
修正:4.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企业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债务工具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