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提问:
抗辩切断和善于取得到底怎么区分?
老师答疑:
善意取得:甲出票给乙,然后乙受欺诈,背书给丙,所以,丙虽然拿到票据,但没有票据权利,因为乙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然后,丙又背书给丁,丙叫无权处分,但丁满足1不知情,2支付合理对价,3背书签章合法,丁就取得票据权利。如果丁不满足3个条件,那么还是乙有票据权利。
抗辩切断,是债务人原则上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它使得持票人的权利通常不受前手之间的基础关系的影响。
比如,我背书给你,但背书时记载了“不得转让”,所以,你的后手向我追索时,我就可以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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