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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让注会考生在最后几个月能够高效备考,北京注协培训网CPA专业团队老师为考生整理各科目高频考点。本文是关于2019年注会《税法》中的重要知识点“进项税额”:
【知识点】进项税额-1(第二章 增值税法)
一、进项税额的概念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二、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11项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包括以下两种: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考试时,通常是要自己计算的。
3.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考试时,通常也是要自己计算的。
4.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掌握)
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购进烟叶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烟叶税应纳税额)×扣除率
烟叶税应纳税额=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税率(20%)
5.资产重组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将全部资产、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按程序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其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结转至新纳税人处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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