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注协培训网专业团队为考生整理出2016年注册会计师预习阶段预习要点,以帮助考生提升预习阶段学习效率,考生可根据北京注协培训网为考生制定的预习计划表安排自己的学习进度。([高效预习计划]2016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不在话下)
第一章税法总论
第六节 税收执法
税收执法权是指税收机关依法征收税款,依法进行税收管理活动的权力。具体包括税款征收管理权、税务稽查权、税务检查权、税务行政复议裁决权及其他税务管理权。
一、税务机构设置(国税和地税)
二、税款征收管理权限划分
1.在征管权限划分上,中央税和共享税由中央税务机构负责征收;地方税,由地方税务机构负责征收。
2.除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和经济特区外,各地均不得擅自停征全国性的地方税种。
3.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国务院的批准,民族自治地方可以拥有某些特殊的税收管理权,如全国性地方税种某些税目税率的调整权以及一般地方税收管理权以外的其他一些管理权等。
4.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国务院的批准,经济特区也可以在享有一般地方税收管理权之外,拥有一些特殊的税收管理权。
上述地方(包括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和经济特区)的税收管理权的行使,必须以不影响国家宏观调控和中央财政收入为前提。
5.涉外税收政策的调整权集中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在税法规定之外,一律不得减税免税。
三、税务机构设置及税收征收管理划分(比较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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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收机构 |
征管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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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系统 |
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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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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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地方银行、非银行金融企业缴纳的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所得税、资源税,部分企业的企业所得税,证券交易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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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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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系统 |
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包括上述由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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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不包括对银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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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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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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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财政 |
大部分地区,地方附加、契税、耕地占用税、仍由地方财政部门征收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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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系统 |
关税、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同时负责代征进出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
四、税收收入划分
1.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包括消费税(含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的部分)、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等。
2.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
3.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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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种 |
中央政府 |
地方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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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不含进口环节由海关代征的部分) |
75%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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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 |
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 |
其余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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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
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及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 其它:60%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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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 |
60%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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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 |
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 |
其余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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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维护建设税 |
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 |
其余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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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 |
证券交易印花税收入的97% |
证券交易印花税收入3%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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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 |
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税款分别入库。因试点产生的财政减收,按现行财政体制由中央和地方分别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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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税务检查权
税务检查包括两类:
一是税务机关为取得确定税额所需资料,证实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而进行的经常性检查;
二是为打击税收违法犯罪而进行的特别调查,它可以分为行政性调查和刑事调查两个阶段。
六、税务稽查权
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所进行的税务检查和处理工作的总称。税务稽查权是税收执法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整个国家行政监督体系中的一种特殊的监督权行使形式。
七、税务行政复议裁决权
具体内容在第十三章有详细规定。
八、其他税收执法权
其中主要的有税务行政处罚权等。
税务行政处罚权是指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主体违反税法尚未构成犯罪、但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行为实施制裁措施的权力。
税务行政处罚权的法律依据是行政处罚法和税收征管法等法律法规。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应当有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罚款、停止出口退税权、没收违法所得、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提请吊销营业执照、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