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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注册会计师预习要点《税法》第一章:税收立法与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2016-01-29 11:12:53     来源:北京注协培训网         
[摘要]北京注协培训网专业团队为考生整理出2016年注册会计师预习阶段预习要点,以帮助考生提升预习阶段学习效率,考生可根据北京注协培训网为考生制定的预习计划表安排自己的学习进度。

  北京注协培训网专业团队为考生整理出2016年注册会计师预习阶段预习要点,以帮助考生提升预习阶段学习效率,考生可根据北京注协培训网为考生制定的预习计划表安排自己的学习进度。([高效预习计划]2016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不在话下

第一章税法总论

第五节 税收立法与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税收管理体制,是税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财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

  是在各级国家机构之间划分税权的制度。

  二、税收立法原则:从实际出发原则、公平原则、民主决策的原则、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与废、改、立相结合的原则(了解)

  三、税收立法权及其划分

  1. 税收立法权划分的种类(了解)

  2. 我国税收立法权划分的现状

种类

立法权归属

具体税种

中央税

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税种,立法权在中央

消费税、关税、车辆购置税

地方税

全国统一实行的地方税的立法权集中在中央

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等

共享税

同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的主要税种,立法权在中央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证券交易印花税

依法赋予地方适当的地方税收立法权(其它的看一下教材)

  一、 税收立法机关(比较重要)

分类

立法机关

形式

情况列举

税收法律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

法律

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车船税法、税法征收管理法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国务院立法

暂行条例

现行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的暂行条例

税收法规

国务院直接制定税收行政法规

实施条例、实施细则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税收地方性法规(目前只有海南省和民族自治区)

 

税收规章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海关总署)制定的税收部门规章

细则、

办法等

财政部:《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税务总局:《税务代理试行办法》

地方政府制定的税收地方规章

国务院发布实施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房产税等地方性税种暂行条例,都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条例制定实施细则

  二、 税收立法、修订和废止程序(看教材简单了解)

  三、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一)税法体系概述(看教材简单了解)

  (二)税法分类:

分类依据

分类内容

内涵

例说具体内容

按照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的不同

税收基本法

税收通则,起税收母法的作用

我国目前空缺

税收普通法

具体税种或事项的法律

如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管法等

按照税法的职能作用的不同

税收实体法

确定税种立法,规定税制要素的法律

如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

税收程序法

税务管理方面的法律,规范程序性权利义务关系

如税收征管法等

按照税法征收对象的不同

商品和劳务税税法

对流转额课征的税法;流转税也称间接税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所得税税法

对所得额课征的税法;所得税也称直接税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财产行为税税法

对财产的价值或某种行为课征的税法

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

资源税税法

对资源类物品课征的税法

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特定目的税法

对某些特定对象和特定行为发挥特定调节作用

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船舶吨税和烟叶税

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

国内税法

一国内部税法

 

国际税法

国家间的税收制度(效力一般高于国内税法)

如双边或多边国家间的税收协定、条约和国际惯例等

外国税法

外国的税收制度

 

  税收程序法体系,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税种,按照税收征管法执行;海关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征收管理,按照《海关法》及《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我国目前税制是间接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直接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双主体税制结构。

   编辑推荐: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预习要点汇总


责任编辑: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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