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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文字课堂4:税法要素
      2015-06-11 10:08:56     作者:北京注协培训网 summer         
[摘要]【文字课堂】是北京注协培训网专业团队为参与2015年度注册会计师各科目考试的考生准备的备考大餐,小编将每天为考生整理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每门一篇,一共6篇。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税法》科目重要知识点:税法要素。

  一、税法构成要素的整体介绍

税法要素

含义和内容

备注

1、总则

包括立法依据、立法目的、适用原则等。

 

2、纳税人(纳税主体)

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有两种基本形式:自然人和法人

3、征税对象(课税对象、征税客体)

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

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体现征税的最基本界限;也决定了各个不同税种的名称

4、税目

对征税对象的具体分类

可以明确具体的征税范围;也可以对不同的税目区别对待

5、税率

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

我国现行税率形式包括比例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定额税率和超率累进税率四种形式

6、纳税环节

征税对象在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7、纳税期限

关于税款缴纳时间方面的限定

纳税期限由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和缴库期限三层概念规范

8、纳税地点

税法规定的纳税人(包括代征、代扣、代缴义务人)的具体纳税地点

 

9、减税免税

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采取减少征税或者免予征税的特殊规定

 

10、罚则

对纳税人违反税法的行为采取的处罚措施

 

11、附则

相关法律授权以及生效时间规定

 

2015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文字课堂

  二、纳税义务人

纳税人的基本形式

自然人

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而出生的,有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主体,包括本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税法可将自然人划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或者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等。

法人

法人是自然人的对称,是基于法律规定享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具有独立的财产和经费,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社会组织。我国的法人主要有四种: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

税法可将法人可划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扣缴义务人

代扣代缴义务人

依法在向纳税人支付款项时有义务代扣代缴其应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我国增值税、营业税、资源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设置有代扣代缴义务。

代收代缴义务人

依法在向纳税人收取款项时有义务代收代缴其应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我国消费税、车船税设置有代收代缴义务。

  三、征税对象

  (1)税基

  税基又叫计税依据,是据以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款的直接数量依据,它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是对课税对象的量的规定。

  (2)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按照计量单位的性质划分,有两种基本形态:

价值形态的计税依据,即从价计征

计税依据是可以量化为货币数量的形态,如收入、所得、价款等。

物理形态的计税依据,即从量计征

计税依据是课税对象的自然计量单位,如面积、体积、容积、重量等。

  四、税率的具体分类

类别

具体形式

含义和内容

适用税种

比例税率:即对同一征税对象,不分数额大小,规定相同的征收比例。

单一比例税率

同一征税对象的所有纳税人都适用同一比例税率。

全部采用: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企业所得税、契税、车辆购置税、烟叶税

部分采用:消费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

 

差别比例税率

同一征税对象的不同纳税人适用不同的比例征税。又包括产品差别税率(如消费税、关税等)、行业差别税率(如营业税)、地区差别税率(如城建税等)。

幅度比例税率

同一征税对象,税法只规定最低税率和最高税率,各地区在该幅度内确定具体的适用税率。

累进税率:随着征税对象数量增大而随之提高的税率,即按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划分为若干等级,不同等级的课税数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课税数额越大,适用税率越高。

全额累进税率

是把征税对象的数额划分为若干等级,对每个等级分别规定相应税率,当税基超过某个级距时,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都按提高后级距的相应税率征税

超额累进税率

把征税对象按数额的大小分成若干等级,每一等级规定一个税率,税率依次提高,但每一纳税人的征税对象则依所属等级同时适用几个税率分别计算,将计算结果相加后得出应纳税款。

部分采用:个人所得税

全率累进税率

 

超率累进税率

以征税对象数额的相对率划分若干级距,分别规定相应的差别税率,相对率每超过一个级距的,对超过的部分就按高一级的税率计算征税

全部采用:土地增值税

定额税率

按征税对象确定的计算单位,直接规定一个固定的税额,或一个税额幅度。

全部采用: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

部分采用:关税、消费税、印花税、资源税

  五、纳税期限包含的三个概念

  税法关于纳税期限的规定有三个概念,需要理解掌握:

  一是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确定纳税义务发生、计算缴纳税款的时间起点。

  更多重点内容:2015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考点聚焦”


责任编辑:舒米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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