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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注会《税法》预习知识点:印花税
      2015-02-12 09:22:31     来源:北京注协培训网         
[摘要]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新考季已经拉开帷幕,考生们是否已经进入了预习阶段?北京注协培训网小编根据2015注会预习计划安排的进度,会按时为考生奉上各科目预习知识点,供考生复习备考使用,本文知识点是:印花税。

  从历年考题来看,这个知识点是主要考点,也是本章节的重要知识点,需要学员给予一定的重视。

  【知识点】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印花税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一)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如下表所示:

税目

计税依据

购销合同

合同记载的购销金额

加工承揽合同

1.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若合同中未分别记载,则应就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

2.对于由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或原料,受托方只提供辅助材料的加工合同,无论加工费和辅助材料金额是否分别记载,均以辅助材料与加工费的合计数,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对委托方提供的主要材料或原料金额不计税贴花。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收取的费用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承包金额

财产租赁合同

租赁金额。经计算,税额不足1元的,按1元贴花。

货物运输合同

运输费金额(即运费收入),不包括所运货物的金额、装卸费和保险费等

仓储保管合同

收取的仓储保管费用

借款合同

借款金额

财产保险合同

支付(收取)的保险费,不包括所保财产的金额

技术合同

合同所载的价款、报酬或使用费。对技术开发合同,只就合同所载的报酬金额计税,研究开发经费不作为计税依据。单对合同约定按研究开发经费一定比例作为报酬的,应按一定比例的报酬金额贴花。

产权转移书据

所载金额

营业账簿

记载资金的账簿的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其他账簿的计税依据为应税凭证件数。

权利、许可证照

应税凭证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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