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网中国CPA在线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阶段 » 学习资料 » 复习指导

2015注会《经济法》预习知识点:股票发行的类型
      2015-02-09 09:37:43     来源:北京注协培训网         

  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新考季已经拉开帷幕,考生们是否已经进入了预习阶段?北京注协培训网小编根据2015注册会计师考试预习计划安排的进度,会按时为考生奉上各科目预习知识点,供考生复习备考使用,本文知识点是:股票发行的类型。

  发行股票是发行人公司以出售股权换得投资者出资的一种募资方式,投资者在出资后获得发行人公司的股权。根据发行主体的不同、发行方式不同、发行的目的不同,《证券法》对以下类型的股票发行进行了区分。此部分内容的对比可以让考生在学习之初缕清思路,在进行后面内容的学习时对号入座。

公司

公众公司

上市公司:不特定对象

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

非上市公众公司:特定对象

①定向发行:发行人数超200人

②定向转让:转让后股东人数超过200人

③公开转让

【提示1】上市公司发行新股需经核准。

【提示2】非上市公众公司定向发行需经核准。

非公众公司

其余情况(不包括①②③)

【提示】非公众公司不需要经过核准。

  特别推荐: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科目预习知识点总结


责任编辑:北京注协培训网专业团队

报名咨询电话:    传真:010-62969077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26838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41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