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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注会每日一练《经济法》:破产抵销权(9.14)
      2020-09-14 12:56:26     北京注协培训网         
[摘要]注册会计师每日一练题目都是北京注协培训网专业团队老师精心整理的,每一道题都会有相应知识点的考查,并提供答案解析,建议您做完题之后再去查看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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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度】☆☆☆

  【单选题】2013年11月,F公司向A公司订购一批汽车零部件,合同价款30万元,A公司交货后,F公司一直未付款。2014年5月5日,F公司以30万元的价格受让了G公司对A公司的58万元到期债权,并与A公司协商一致在30万元的范围内抵销债权债务关系。2014年8月12日,人民法院受理了A公司的破产案件。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由于债权受让发生于破产受理前,抵销有效

  B. 由于债权债务均已到期且标的物均为货币,抵销有效

  C. 如果管理人能证明F公司受让债权时A公司已经濒临破产且F公司知情,则有权向人民法院主张该抵销无效

  D. 如果管理人拟主张抵销无效,应当在收到抵销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C

  【解析】破产申请受理前6个月内,债务人有破产原因,债务人与个别债权人以抵销方式对个别债权人所作的清偿,其抵销的债权债务属于“不得抵销情形”的第二、三项情形的,管理人在“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该抵销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知识点】破产抵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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