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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每日一练:国有独资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2017-08-01 08:25:05     来源:北京注协培训网         
[摘要]2017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每日一练:国有独资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北京注协培训网专业团队精心打造了“2017年注册会计师每日一练”,方便各位考生每天练习,试题末附有隐藏答案及解析,建议先答题后再看答案,效果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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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干】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组织机构的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选项】

  A.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

  B.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C.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D.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均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委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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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答案】BCD

  【答案解析】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A正确。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B不正确。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C不正确。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D不正确。

  【知识点】国有独资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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