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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每日一练: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
      2017-06-28 08:20:05     来源:北京注协培训网         
[摘要]2017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每日一练: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北京注协培训网专业团队精心打造了“2017年注册会计师每日一练”,方便各位考生每天练习,试题末附有隐藏答案及解析,建议先答题后再看答案,效果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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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干】甲、乙、丙为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现甲欲对外转让其股份,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必须就此事书面通知乙、丙,并征求其意见

  B.在任何情况下,乙、丙均享有优先购买权

  C.在符合对外转让条件的情况下,受让人应当将股权转让款支付给公司

  D.未经工商变更登记,受让人不能取得公司股东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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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A正确。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因此,乙丙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而非在任何条件下都享有优先购买权,B错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主体是股东,而非是公司,受让人应该将股权转让款支付给出让的股东,而非公司,C错误。完成股权转让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受让股东重新签发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但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要再由股东会表决。据此可知,取得公司股东资格并不是以工商变更登记为生效要件,D错误。

  【知识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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