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的通知
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已到,请以下人员携带身份证到市财政局会计科(210房间)领取,代领者须携带双方身份证方可领取。全科合格证书领取另行通知。
张鸿儒 姜同敏 张鹏 李阳 邵丽娟 朱林 娄群 邢建婷
张康 蓝东 魏群 胥振 王继美 高瑞华 王大兵 李峰
刘晓啸 夏智燕 张 辉
泰安市财政局会计科
201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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