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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2023年度培训计划》的通知
      2023-07-24 13:23:45         

京会协〔2023〕148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现将《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2023年度培训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各会计师事务所做好年度工作安排,组织本所从业人员积极参加培训。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7月19日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2023年度培训计划

 

为推动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行业人才培养战略,提高行业职业化水平,加强新形势下从业人员的职业胜任能力,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结合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行业实际情况,我会在充分调研培训需求及广泛征求专家意见基础上,制定了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2023年度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胜任能力指导》,文件要求,围绕行业“自律监督提升年”主题活动,立足行业人才发展新需求,以提升服务质量和满意度为着力点,不断健全完善培训体系,巩固和完善行业人才梯队建设,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国家建设和首都发展。

二、工作目标

遵循科学、精准、务实、高效的原则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坚持科学规划设计,严格筛选师资,严控课程质量,打造精品课程;紧扣行业人才胜任能力建设,构建执业和非执业会员全面覆盖的课程体系;开展分级分类培训,加强行业间区域融合及专业交流,引导行业从业人员不断拓宽视野,提升职业胜任能力;综合运用面授、在线直播、移动课堂等,多种方式并存的学习模式,提高培训灵活性和便利性,激发会员学习主动性。

三、培训任务

(一)强化行业政治引领

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引领行业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中心和大局发挥职能作用。强化职业道德与专业胜任能力并重培养,严格落实思政课程比重不低于10%,职业道德课程不低于4学时的要求。

(二)打造新时代行业高层次人才

以中小会计师事务所领军人才班学员为培训对象,和天津、河北、北京三地注协联合培训,举办1期京津冀主任会计师提升领导力培训班。以事务所中青年合伙人为培训对象,通过选拔并开展1期第五期专家型管理人才培训班,举办第四期专家型管理人才毕业典礼。以行业师资为培训对象,开展1期师资培训班。

(三)开展各类专题培训

围绕行业“自律监督提升年”主题活动,以提升行业人才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为目标,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不断完善和优化培训网线上直播功能,面向事务所执业会员,分级分类开展13期专题“面授+直播”培训,推进执业人员在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专业技能、国际化与数字化业务等方面专业胜任能力的提升。

(四)开展执业、非执业会员后续教育培训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要求,加强专业课程培训内容与师资资源统筹,不断优化网络课程内容,面向北京地区执业、非执业会员,组织开展后续教育培训工作。面向执业、非执业会员新增40学时继续教育课程。

(五)加强内培机构的监督管理

加强对具有内部培训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指导与联系,引导内培机构开展行业间的交流,学习先进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结构、管理模式,经验分享等。举办具有内培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培训经验交流会。做好北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培训资质的审核认定与考核工作,加强对事务所内部培训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价工作。促进注会行业内培机构培训工作机制和体系的建立。

(六)做好中注协各类培训班的组织报名工作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23年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做好各类培训班北京地区人员的组织报名工作。

四、其他相关事项

(一)本年度北京注协专题培训按照面授与直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请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积极报名参加。北京注协举办的各期培训班,具体时间及课程安排以北京注协网站通知为准。

(二)北京注协所属执业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注册会计师,可登陆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网(www.bicpaedu.com),选择相应课程,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

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每年为一个考核周期,从2023年1月1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注册会计师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累计不得少于40个学时,其中面授培训不少于16个学时。有关职业道德的培训,每个周期不得少于4个学时,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仅在当年有效。

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每年为一个周期,从2023年1月1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非执业会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累积不得少于40个学时。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仅在当年有效。

(三)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规定中第三章第十八条规定的其他形式继续教育,且满足学时确认条件的,可依照规定程序确认相应学时。

(四)培训费用

1.参加北京注协举办的京外培训班,交通费自理,培训、住宿等费用由北京注协承担。

2.北京注协所属执业、非执业注册会计师免费参加北京注协培训网继续教育学习。

3.参加中注协组织的培训班,包括培训费用在内的各项要求按中注协相关规定执行。

4.按照自愿原则,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可报名参加北京注协培训网考前辅导,辅导班费用自理。考前辅导咨询电话: 4000-356-365。

 

附件: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2023年度培训计划表

 

附件: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2023年度培训计划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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