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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委员会关于上报2021度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计划的通知
      2021-01-04 13:50:27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基层党组织:

  为扎实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现就上报2021年度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计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

  1.发展党员工作应该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要按照“控制总量、优化机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2021年发展对象的确定。2020年度已列入重点考察、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参加过北京注协党委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北京注协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3.发展对象要突出重点。要把那些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合伙人(股东)、行业领军人才、业务骨干和青年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作为重点发展对象。

  4.要充分发挥团组织的推优作用,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员发展对象的工作,把优秀青年吸收到党内来。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1.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各基层党组织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决定,并报北京注协党委备案。

  2.北京注协党委拟在2021年4月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对已参加过培训但时间超过两年,又被列入2021年度重点培养对象的积极分子应再次安排培训。

  3.未上报2020年度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计划的基层党组织,不能临时派人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

  三、相关要求

  各基层党组织在近期要召开专题会,研究制定本级组织年度发展计划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计划,填报《2021年发展对象申报表》《2021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申报表》和《2020年递交入党申请书人员统计表》,并于2021年1月29日前通过邮箱报党群工作部。

  联系人:伊凡; 电话:88221050

  邮箱: db@bicpa.org.cn

  附件:

1. 2021年发展对象申报表

2. 2021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申报表

3. 2020年递交入党申请书人员统计表

 

 

中共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委员会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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