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会协〔2022〕254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2022年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计划》,我会将举会计师事务所涉及证券虚假陈述案件的法律分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新虚假陈述司法解释;
2.责任主体范围扩大对行业的影响;
3.行为责任人的过错形态;
4.新司法解释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过错认定的专门规定;
5.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中会计师事务所合理信赖问题及抗辩;
6.“协议转让”中管辖问题的争议及处理;
7. 虚假陈述案件与破产程序的关系;
8. 关于诉讼时效变化;
9. 不同司法解释之间的适用问题。
二、培训对象
北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
三、培训时间及培训地点
1.培训时间:2022年12月15日下午13:30-16:30
2.培训方式:线上直播培训
四、授课教师
李昱,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硕士,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资产评估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北京市金融服务法学会会员。
五、报名方式
1.各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参加人员直接网上报名。直播人数上限为800人,请及时报名。
2.报名及听课流程:
(1)直播课程需提前报名方可参加,请在开课前完成报名。网上报名入口(即CPA专题直播课堂):http://www.bicpaedu.com/cpalive/
进入该页面,点击对应的课程名称,点击“报名”并在登录页中输入继续教育账号及密码(CPA证书号为登录名,密码默认是身份证号),系统提示“报名成功”,报名完成。
(2)报名完成人员请在培训开始前,提前登录报名页面,找到对应的课程名称,点击“听课”并在登录页中输入继续教育账号及密码,进入直播间听课。
温馨提醒:为确保听课顺利,请各位学员提前15分钟进入直播间。
3.注册会计师参加此次培训,按继续教育4个学时记录。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田丹 88221069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