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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考试大纲——经济法
      2011-03-29 11:16:43     来源: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经济法

    一、测试目标

    本科目主要测试考生的下列能力:

    1.熟悉法律的一般理论;掌握与注册会计师执业相关的基本民事制度以及诉讼和仲裁制度的运作原理;理解和认识与会计制度有关的重要商业法律环境。

    2.掌握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以及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商事主体法律制度;理解我国企业法律制度的体系;运用有关法律制度分析和解决实务中的具体问题。

    3.掌握证券法律制度、企业破产法律制度、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以及它们与商事主体法律制度之间的关联性;运用有关法律制度分析和解决实务中的具体问题。

    4.掌握物权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及具体制度间的联系与区别;运用有关法律制度分析和解决实务中的具体问题。

    5.掌握支付结算和票据法律制度;运用有关法律制度分析和解决实务中的具体问题。

    6.掌握外汇管理法律制度;运用有关法律制度分析和解决实务中的具体问题。

    7.掌握工业产权法律制度及竞争法律制度;运用有关法律制度分析和解决实务中的具体问题。

    8.建立良好的法律意识和合规意识,有效避免执业中的法律风险。

    二、测试内容与能力等级
2011年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经济法考试大纲
2011年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经济法考试大纲
2011年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经济法考试大纲


责任编辑: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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