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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实施后
      2011-03-10 14:57:27     来源:凤凰网财经         

    1 重庆模式

    2011年1月9日,在重庆市召开的“两会”上,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重庆将完善“双轨制”住房供应体系,一方面大力进行低端保障房建设,今年新开工公租房1350万平方米;另一方面,通过税收约束等方式,加强财税调节,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促进房地产市场结构合理、供求平衡、秩序规范。

    从目前重庆模式传递出的信息看,重庆的思路是运用税收杠杆控制,“低端不收税、高端增加税务”。重庆方案将对个人住宅的套数或者面积划定不同的档次,每超过一定面积数量或者套数,其征收的税率就会相应提高,拥有的房产套数越多,面积越大,其最终缴付房地产税的税率就将越高。别墅和面积超过200平方米以上的大户型住宅物业,将首先被直接征收房地产税。对于评估价格超过重庆主城区平均价格三倍以上的住宅,亦将被开征房地产税。在此过程中,依据面积,划定档次,而后依据已划定的档次,逐级调高税率,也就是说“套数越多、面积越大,税率逐级提高”。比如某套高档商品房是200平方米,价格又相当于市场均价的3倍以上,就收1%的房产税。这是每年都要交的。房子今年是100万元要交1万元,如果买了300万元的二手房,就得交3万元。比均价高三倍,就收1%,高四倍就收1.5%,高五倍,就收2%.如果再高上去,就收5%.因为是年年要交,如果300万元的一套房子,2%就是6万元,300万元本身还要付利息,利息本身就是6%,成本就变成8%.七八年的时间,都能够再买一套房子了。除此之外,在重庆,如果一人或一户拥有四套及以上住宅,将直接被征收房地产税,并直接课以累进税率,以控制个人或者家庭占有“过多的、非自住”的住房资源,从而实现房产的“去投资化”目的。

    重庆模式的思路,就是对高端住房房价和消费加以约束,抑制投资性需求和奢侈性需求,同时“削峰补低”,用房产税收入,补充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维护,促进整个房地产市场的均衡健康发展。

    2 上海模式

    有关上海房产税的征收在业内至少有三个版本。第一个版本是只对二套以上普通商品房和别墅征收;第二个版本是仅对新购房屋进行征收,且以每户家庭名下一定房产面积为“起征点”;第三个版本是无论增量、存量都要征税,按人均面积征收。房产税税率或为累进税率,房屋价值高、人均面积大的房屋,税率更高。在上海提交的房产税试点方案中,税率初定在房价的0.5%?0.8%.

    目前,议论最多的就是房产税从新购住房征收。如果房产税先从新购住房征收,那么除了“人均面积”,还有一些要素也是关键。比如,如何定义“家庭”,又如何确定“新购房产”的截止日期。对此,目前尚无官方说法。不过按此前“沪十二条”调控细则,“家庭”主要是指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如果成年子女买房算两个家庭;而网上(备案)的签约日期,即为判断是否“新购房产”的起始日期。

    对市场的影响

    房产税的征收,在重庆、上海破冰之后,会不断积累和总结经验,再逐步扩大到全国范围,特别是深圳、广州、北京、杭州等房价居高不下的一线城市。但仅从重庆、上海的试点方案来看,目前房产税试点所涉及的也仅仅是少量房产,还远远没有普及,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还是比较有限的,但对人们的心理预期、未来的投资计划会产生较大影响。

    无疑,房产税开征的消息短期对于试点城市是利空,会抑制投资投机需求。但长期来看,由于税率低,会逐渐被市场消化。从国外的情况可以看出,像美国、香港等已征收房产持有税的地方,也不能避免产生房价泡沫。让我们记忆犹新的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导火索就来自次贷危机,而次贷危机的酝酿就是由于美国持续几年的房产泡沫所致。

    征收房产税对于抑制高房价、抑制炒房有一定作用,是调控高房价的手段之一。但任何房地产调控都是一套组合拳,是多个政策效果叠加的作用,包括税收政策、土地政策、货币政策、银行信贷政策等,以及政府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都是必要的。


责任编辑: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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