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继续聘请法律顾问 为会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通知
【京会协[2007]027号】
2008-11-18 00:00:00
[摘要]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为维护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行业、资产评估师行业的合法权益,强化本行业合理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身利益的意识,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称北京注协)于2007年继续聘请律师事务所为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为维护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行业、资产评估师行业的合法权益,强化本行业合理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身利益的意识,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称北京注协)于2007年继续聘请律师事务所为北京注协所属会员(以下称会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北京注协所属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及从业人员。
二、法律顾问机构: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
三、提供法律咨询的内容:
1.由于执业引发的涉及会员自身利益的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处罚或可能引发的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处罚等法律问题的咨询与解答。
2.团体会员内部的股东权益纠纷咨询。
3.劳动合同纠纷咨询。
4.由执业引发的其他争议的法律咨询。
四、法律顾问机构提供法律咨询的收费形式:
1.法律顾问在规定的咨询范围、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的法律咨询免收费用。
2.会员对法律顾问机构提出进一步诉讼代理和其他法律服务要求的,由会员与其另行签订诉讼代理协议,自行商定付费金额及方式。
五、法律顾问联系方式:
1.戚庆余律师
办公电话:66575888-1373 传真:65232181
移动电话:13311305629
邮箱:qiqy@dehenglaw.com;qiqingyu@sina.com;
qiqingyu730703@163.com
2.郭克军律师
办公电话: 66575888-1226 传真: 65232181
邮箱:guokejun@dehenglaw.com
六、对协会法律咨询服务有何意见和建议,可与北京注协监管部联系。
联系人:杨晨光;联系电话:88392929-576
邮箱:bicpajgrb@cicpa.org.cn
附件:法律顾问简介
二00七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