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办理程序
1、申请人通过所在事务所向北注协提交所规定的申请材料,同时在“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网”上进行网上申报。北注协正式下文批准后,事务所还应将新批准注册会计师信息补录到“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网上操作步骤详见北注协网站首页—“注册管理”—“注册审批办法及程序”—“执业注册会计师申报须知”)
2、北注协在接到申请人书面提交和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对申请人的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其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及内容;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申请人,受理其注册申请。
3、北注协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审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20个工作日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注协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同时将延长期限理由告知申请人。
4、北注协作出准予注册决定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注册会计师证书;作出不予注册决定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不予注册的理由,告知其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5、北注协自作出准予注册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准予注册的决定和注册会计师注册备案表报送财政部、中注协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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