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表调整为37张 -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网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网中国CPA在线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大学生实习就业 » 会计职场

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表调整为37张
      2018-01-10 14:17:22         
[摘要]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表由41张变为37张,一下为该项问题的详细解析内容。

  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表由41张变为37张,一下为该项问题的详细解析内容。

  问题1:取消了哪4张报表?

  答:新版申报表删除了四张三级附表,同时,把相关需要填报的内容归入到上一级的二级附表,申报表数量从原41张降到了37张:

  1、《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

  2、《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3、《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优惠明细表》

  4、《金融、保险等机构取得的涉农利息、保费收入优惠明细表》


  问题2:最新的37张报表有哪些?

  答:1. 《企业基础信息表》(A000000)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

  3.《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

  4.《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20)

  5.《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A102010)

  6.《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A102020)

  7.《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A103000)

  8.《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

  9.《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

  10.《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

  11.《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20)

  12.《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30)

  13.《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40)

  14.《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

  15.《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60)

  16.《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70)

  17.《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

  18.《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

  19.《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00)

  20.《政策性搬迁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10)

  21.《特殊行业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20)

  22.《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

  23.《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

  24.《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明细表》(A107011)

  25.《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

  26.《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20)

  27.《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A107030)

  28.《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

  29.《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1)

  30.《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2)

  31.《税额抵免优惠明细表》(A107050)

  32.《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明细表》(A108000)

  33.《境外所得纳税调整后所得明细表》(A108010)

  34.《境外分支机构弥补亏损明细表》(A108020)

  35.《跨年度结转抵免境外所得税明细表》(A108030)

  36.《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年度分摊企业所得税明细表》(A109000)

  37.《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A109010)


  问题3:这次报表调整的有何特殊地方吗?

  答:1.修改调整面虽广,但是申报表体系没有实质性调整;

  2.主表未作大改动,所得税的整体计算思路没有改变;新版申报表仍然是主表、一级附表、二级附表和三级附表的四层架构体系;

  3.修订和完善旧版个别表式的不合理之处,申报表的逻辑更加清晰严密,有十多张申报表作了不同程度地修改调整。


  问题4:这次报表调整的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4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政策,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予以发布,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部分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7年12月29日


责任编辑:北京的雨

专业阶段网络辅导免费试听

7x24小时报名咨询电话:400-650-6549 / 17346529401   传真:010-62969077 投诉电话:17346529401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26838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41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