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北京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参加全国财政法规知识竞赛的通知
【京会协[2008]130号】
2008-11-18 00:00:00
[摘要]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现将《北京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参加全国财政法规知识竞赛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参加此次竞赛。本次竞赛采取网上答题、网上阅卷、网上评奖的方式。参赛人员通过登录财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现将《北京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参加全国财政法规知识竞赛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参加此次竞赛。
本次竞赛采取网上答题、网上阅卷、网上评奖的方式。参赛人员通过登录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点击主页上的“财政法规知识竞赛”网上参加答题,并提交答卷,答题具体要求见网站上随题附注的“参赛须知”。竞赛答题时间截止10月31日。
本次竞赛是全国财政“五五”普法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执业机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竞赛的宣传、组织工作。各执业机构的领导应带头参加,同时积极组织本机构的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及从业人员参赛。各执业机构应将本单位参赛答题情况报告我会继续教育部,个人参赛情况将记入2008年度执业人员继续教育课时。答题辅导材料在北京注协各机构信箱中领取。
附件:北京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参加全国财政法规知识竞赛的通知
二00八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