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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资产评估协会关于举办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评估专题研修班(厦门)的通知
      2018-10-11 08:22:53         
[摘要]为加强北京地区资产评估师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评估业务能力,根据《2018年度北京资产评估协会培训计划》安排,我会委托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举办“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评估专题研修班”。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加强北京地区资产评估师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评估业务能力,根据《2018年度北京资产评估协会培训计划》安排,我会委托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举办“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评估专题研修班”。请各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选派适当人选参加培训,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公允价值计量会计准则精读

  2、金融工具重要会计准则要求和评估实务

  3、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以PPA估值为例

  4、PPA估值实务与案例

  5、资产与商誉减值重要会计准则要求和评估实务

  6、财报评估报告审阅中的问题与讨论

  二、拟邀师资

  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业务合伙人及评估业内专家。

  三、培训对象

  北京地区资产评估机构高级经理以上人员及从事以财务报告目的评估业务的评估专业人员,培训班名额上限为60人。各证券资格资产评估机构至少派1人参加培训。

  四、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8年10月29日至11月1日培训,共计4天, 10月28日全天报到,11月2日返程。

  地点:请学员自行前往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注册中心报到,厦门市环岛路南段(云顶隧道靠环岛路出口约2000米处),距离厦门高崎机场约20公里,距离厦门火车站约8公里。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食宿费由北京评协统一承担,交通费自理。

  六、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1、资产评估师登录中评协网站http://www.cas.org.cn/,进入“行业管理信息平台”点击“培训报名”进行报名。其它专业人员请将报名信息发至liuxiping@bicpa.org.cn邮箱,注明培训班名称、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参加培训务必提前报名,不报名者谢绝参加。

  2、报名后因故不能参加培训的,请及时在培训报名系统里删除信息,并于课前3天向协会负责人说明情况。对于培训期间无故缺席、代学、代考者,我会将取消其培训学时并进行通报。此次培训按32学时计算继续教育面授学时。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聂老师,电话:(0592)2578195;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刘老师,电话:(010)88221015。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

2018年10月9日


责任编辑:栗子

7x24小时报名咨询电话:400-650-6549 / 17346529401   传真:010-62969077 投诉电话:17346529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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