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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2016年度北京资产评估协会培训计划》的通知
      2016-05-05 13:42:14     来源:北京资产评估协会         
[摘要]2016年度执业会员接受继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得少于60个学时,其中网络在线形式所确认的继续教育时间不超过30个学时。

京评协〔2016〕19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现将《2016年度北京资产评估协会培训计划》印发给你们(详见附件),请提前做好培训安排。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规定,2016年度执业会员接受继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得少于60个学时,其中网络在线形式所确认的继续教育时间不超过30个学时。请各机构合理安排员工参加继续教育,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

  二、我会所属执业资产评估师可以通过如下方式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

  (一)在线方式

  1.登陆“北京资产评估协会培训网(www.bicpaedu.com)”参加学习;

  2.参加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网络培训(开通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授方式

  1.参加由我会举办的面授培训及讲座、研讨;

  2.参加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主办的远程(视频)培训班和面授培训班;

  3.参加本年度具有内部培训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所举办的各类培训班;

  4.参加我会组织的省外培训班或境外培训班。

  (三)符合《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其他形式。

  三、参加我会委托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举办的面授培训班,学员均按100元/人/天的标准收取培训、住宿等费用,其他费用由我会承担;参加我会举办的外省培训班,学员交通费由其所在机构承担,培训、食宿等费用由我会承担;参加“北京资产评估协会培训网”进行学习的费用由我会承担。

  四、各评估机构负责人应充分认识继续教育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培训工作作为机构人才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带头参加培训,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培训管理,按要求组织本机构资产评估师参加培训、完成学时。

  联系人:刘西平

  联系电话:88221015

  附件:2016年度北京资产评估协会培训计划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

2016年4月27日


附件:
京评协〔2016〕19号附件.docx

责任编辑:舒米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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