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会协团〔2023〕2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基层团组织:
根据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共青团中央评比表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发现、培养、选树注册会计师行业优秀青年、注册会计师行业先进团组织,全国行业团委决定开展2022年度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表彰工作。现将北京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要求及条件详见附件1中注协行业团委《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会行团〔2023〕2号)。
二、有关工作要求
1.推荐名额:各基层团组织可推荐1家“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1名“优秀共青团员”、1名“优秀共青团干部”。
2.申报材料:申报汇总表、申报表、申报事迹材料word版本发送至北京注协行业团委邮箱。事迹材料控制在2000字以内,其中团组织事迹材料主要反映政治思想引领、凝聚服务青年、工作突出业绩、组织作用发挥等方面情况;个人事迹材料主要围绕政治思想表现、工作取得成绩、示范带动作用、廉洁作风形象等方面进行撰写。
3.申报时间:截至2023年4月20日,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4.工作程序:各会计师事务所基层团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根据通知有关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申报和推荐工作。
行业团委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选,发现申报材料与事实不符或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将不予推荐;拟推荐对象经公示后予以确定。
联系人:魏培莉
联系电话:88221066
电子邮箱:bzxtw2018@163.com
附件:1.中注协行业团委《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2.所需填写的申报表
共青团北京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委员会
2023年4月19日
附件:附件1中注协行业团委《关于开展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需要填写的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