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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注会综合阶段实务案例聚焦——爱莱克电动车
      2016-06-28 09:05:15     来源:北京注协培训网         
[摘要]注会综合阶段的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要求考生在掌握专业阶段各学科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通过必要的经验积累,能够综合运用各学科知识和相关技能解决职业环境中的实务问题。以下案例内容是关于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的实务案例。

2016注会综合阶段实务案例聚焦

  案例资料

  爱莱克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莱克公司)是国内一家以销售电动汽车为主要经营业务的股份公司。

  爱莱克公司收入来源主要有以下几种:

  (1)按市场价销售的电动汽车:

  爱莱克公司按人民币20 000元/辆的市场价格销售电动汽车,成本加成率25%。车辆的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4年后,如客户满足合同约定的使用及维护规定,并使电动汽车车况良好情况下,爱莱克公司将按最初售价的12%回购电动汽车,这一回购价预计远低于其公允价值。

  (2)附有回购选择权的电动汽车销售:

  同样的电动汽车也可以采用附回购选择权的方式销售。售价为人民币26 000元/辆。购买方可在按所购电动汽车使用说明书正常使用满2年时行权,要求爱莱克公司按最初售价的70%回购电动汽车,行权有效期为1周。预计2年后的电动汽车公允价值将为最初售价的55%,估计购买方将行权。(注:假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5%)

  (3)展示用电动汽车降价销售:

  爱莱克公司将部分电动汽车用于展示及试驾,这部分电动汽车按通常用途使用8个月后将根据车况和里程降价销售。

  测试问题

  1.根据资料一,判断爱莱克公司按市场价格销售电动玩具和附回购选择权销售电动玩具是否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并说明理由。

  2.根据资料一,简述爱莱克公司展示玩具的相关账务处理。

  (注:回答以上与收入相关的账务处理时不需考虑增值税的影响)

  参考答案

  问题1.根据资料一,判断爱莱克公司按市场价格销售电动玩具和附回购选择权销售电动玩具是否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并说明理由。

  (1)爱莱克公司针对按照市场价格销售电动汽车的交易,符合收入的确认条件。

  理由:根据相关规定,售后回购是指销售商品的同时,销售方同意日后再将同样或类似的商品购回的销售方式。在这种方式下,销售方应根据合同或协议条款判断销售商品是否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企业应当确认收入。

  案例中,因按最初售价的12%回购电动汽车且这一回购价预计远低于其公允价值,爱莱克公司不保留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另一方面,在车辆的大部分(4/5=80%)使用寿命中,购买方需满足合同约定的使用及维护规定,并使电动汽车车况良好情况下爱莱克公司才会回购,表明在交易日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因此,对于按市场价销售并在合同期末回购的电动汽车,爱莱克公司应在销售时即确认商品销售收入。

  (2)对于有回售选择权的电动汽车销售,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理由:根据相关规定,在售后回购这种方式下,销售方应根据合同或协议条款判断销售商品是否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没有转移,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企业不应确认收入。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企业应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费用,计入财务费用。

  在交易日因爱莱克公司并没有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回购期只是资产经济使用寿命的小部分(2/5=40%),回购价高于资产公允价值等情况均表明在交易日因爱莱克公司还保留着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且估计购买方2年后将行权。爱莱克公司应将该交易在2年内作“经营租赁——出租方”进行账务处理。应将其成本从“存货——库存商品”账户转出,转入“固定资产——经营租出”,并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收到的现金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长期应付款”(70%),其余部分为“预收账款——租金”(30%)。

  问题2.根据资料一,简述爱莱克公司展示玩具的相关账务处理。

  展示用电动汽车降价销售分为展示用阶段和降价销售阶段。

  (1)在展示阶段,因电动汽车的用途改变后符合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为经营而持有、预计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故应由“存货——库存商品”转作“固定资产”,在展示阶段按月计提折旧:

  (2)降价销售阶段,由于预计使用用途的变化,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由固定资产转回存货。在销售确认时点作有关收入和成本的账务处理。

  版权声明:

  以上案例内容是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小案例,摘选自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编写的注册会计师综合阶段辅导书《职业能力综合测试》案例集,均为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编辑推荐:2016年注会综合阶段实务案例及重要知识点聚焦(卷一)  (卷二)


责任编辑:舒米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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