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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注册会计师《税法》科目问题答疑:税务机构设置
      2019-08-22 15:12:25         
[摘要]2019注册会计师《税法》科目问题答疑:税务机构设置

学员提问:

原有的省及省以下国税地税机构两个系统通过合并整合,统一设置为省、市、县三级税务局,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提问1:省及省以下国税地税机构,那么省以上的不合并吗?省以上的税务机构有哪些?

提问2: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这句话什么意思?能否举实例说明一下

老师答疑:

学员您好!

问题1:国地税都合并了,以前省级以上的地方税务局就没有,所以不存在合并。

问题2:地方的税务部门,受地方人民政府管理,也受国家税务局管理。

比如北京市海淀区的某税所,受北京市政府管理,也受国家税务总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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