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网中国CPA在线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阶段 » 学习资料 » 复习指导

2019注会税法高频考点:增值税征税范围
      2019-05-05 09:41:47         
[摘要]本文是关于2019年注会《税法》中的重要知识点“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随着新教材的上市,2019年注会备考工作已经正式开始啦!为让考生高效备考,北京注协培训网CPA专业团队老师为考生整理各科目高频考点。本文是关于2019年注会《税法》中的重要知识点“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注会税法考试重点.png

  【知识点】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第二章 增值税法

销售和进口货物

一般适用16%税率

适用10%低税率(生活必需品及农业相关)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醛、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整机,配件按16%)、农膜

销售劳务—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16%)

单位和个体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

销售服务

交通运输服务10%

(1)陆路、水路、航空、管道

(2)逾期票证收入,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邮政服务10%

邮政普通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其他邮政服务。

电信服务10%

基础电信服务10%

增值电信服务6%

建筑服务10%

工程、安装、修缮、装饰、其他建筑服务

金融服务6%

贷款、保险、金融商品转让、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现代服务6%

研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资讯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租赁服务(有形动产租赁16%,不动产租赁10%)。

生活服务6%

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提供植物养护服务)

销售无形资产

销售土地使用权10%

销售其他无形资产6%

转让不动产10%

  >>>>2019年CPA《税法》教材高频考点汇总

  希望聪明的注会考生了解概念的同时,也能多做题将知识点加以巩固。北京注协培训网一站式教/练/督学平台,CPA分阶课程体系,各种基础需求全覆盖。6重习题保障(专项练习、延展练习、应试模拟、历年真题、阶段演练、经典30题),8重服务加码,全程陪伴式教学,让你放心购课,安心学习,点击查看2019注会课程>>


责任编辑:栗子

报名咨询电话:    传真:010-62969077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26838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41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