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网中国CPA在线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阶段 » 学习资料 » 复习指导

2017注册会计师考试考点聚焦《经济法》: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
      2017-08-31 16:51:17         
[摘要]现在已经到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的最后关键时段,一般在现在这个时段,是注册会计师考生补缺补差的最重要的时刻,也是最后的时刻,北京注协培训网专业团队为各位注会考生准备了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点聚焦】,它涵盖了注会考试六科大部分重点知识点,本篇为经济法科目核心考点。

  现在已经到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的最后关键时段,一般在现在这个时段,是注册会计师考生补缺补差的最重要的时刻,也是最后的时刻,北京注协培训网专业团队为各位注会考生准备了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点聚焦】,它涵盖了注会考试六科大部分重点知识点,本篇为经济法科目核心考点。

1.jpg

  【知识点23】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

  (一)合同成立的时间

订立方式

成立时间

一般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书面形式

合同书形式

双方签字或盖章时:有先后时,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时

信件、数据电文

双方约定成立之前签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

实际履行原则

当事人未按规定或者约定采用书面形式、合同书形式,一方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合同成立。

当事人未在合同书上签章,一方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合同成立。

当事人在合同上摁手印,合同成立。

  (二)合同成立的地点

订立方式

成立地点

一般

承诺生效的地点

数据电文

有主营业地

合同成立的地点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无主营业地

经常居住地

合同书形式

双方签字或盖章时:有先后时,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地点

书面形式

约定→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地点

  相关推荐: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点聚焦专题(6科)


责任编辑:北京的雨

报名咨询电话:    传真:010-62969077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26838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41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