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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注会《审计》预习第6章重点: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
      2017-02-27 14:54:44     来源:北京注协培训网         
[摘要]由于2017年CPA考试大纲暂未公布,也导致一些注会考生备考比较迷茫,针对此情况,北京注协培训网特邀会内专家编写2017年CPA《审计》考前预习讲义,下面是《审计》第6章节重点内容。

  由于2017年CPA考试大纲暂未公布,也导致一些注会考生备考比较迷茫,针对此情况,北京注协培训网特邀会内专家编写2017年CPA《审计》考前预习讲义,下面是《审计》第6章节重点内容。

  第六章 审计工作底稿

  第三节 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

  一、审计工作底稿归档的性质

  如果在归档期间对审计工作底稿作出的变动属于事务性的,注册会计师可以作出变动,主要包括:

  1.删除或废弃被取代的审计工作底稿;

  2.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分类、整理和交叉索引;

  3.对审计档案归整工作的完成核对表签字认可;

  4.记录在审计报告日前获取的、与审计项目组相关成员进行讨论并取得一致意见的审计证据。

  二、审计档案的结构

  在实务中,审计档案可以分为永久性档案和当期档案。

  (一)永久性档案。

  永久性档案,是指那些记录内容相对稳定,具有长期使用价值,并对以后审计工作具有重要影响和直接作用的审计档案。

  (二)当期档案。

  当期档案,是指那些记录内容经常变化,主要供当期和下期审计使用的审计档案。

  三、审计工作底稿归档的期限

  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期限为审计报告日后60天内。如果注册会计师未能完成审计业务,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期限为审计业务中止后的60天内。

  如果针对客户的同一财务信息执行不同的委托业务,出具两个或多个不同的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将其视为不同的业务,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制定的政策和程序,在规定的归档期限内分别将审计工作底稿归整为最终审计档案。

  四、审计工作底稿归档后的变动

  (一)需要变动审计工作底稿的情形。

  注册会计师发现有必要修改现有审计工作底稿或增加新的审计工作底稿的情形主要有以下两种:

  1.注册会计师已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取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得出了恰当的审计结论,但审计工作底稿的记录不够充分;

  2.审计报告日后,发现例外情况要求注册会计师实施新的或追加审计程序,或导致注册会计师得出新的结论。

  (二)变动审计工作底稿时的记录要求。

  在完成最终审计档案的归整工作后,如果发现有必要修改现有审计工作底稿或增加新的审计工作底稿,无论修改或增加的性质如何,注册会计师均应当记录下列事项:

  1.修改或增加审计工作底稿的具体理由;

  2.修改或增加审计工作底稿的时间和人员,以及复核的时间和人员。

  五、审计工作底稿的保存期限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自审计报告日起,对审计工作底稿至少保存10年。如果注册会计师未能完成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自审计业务中止日起,对审计工作底稿至少保存10年。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连续审计的情况,当期归整的永久性档案虽然包括以前年度获取的资料(有可能是10年以前),但由于其作为本期档案的一部分,并作为支持审计结论的基础。因此,注册会计师对于这些对当期有效的档案,应视为当期取得并保存10年。

  如果这些资料在某个审计期间被替换,被替换资料可以被替换的年度起至少保存10年。

  六、审计工作底稿的复核

  (一)项目组成员实施的复核

  由经验较多的人员复核经验较少人员的工作,复核人员应当考虑:

  1.审计工作是否已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和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

  2.重大事项是否已提请进一步考虑;

  3.相关事项是否已进行适当咨询;

  4.是否需要修改已执行审计工作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

  5.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是否支持形成的结论,并已得到适当记录;

  6.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足以支持审计结论;

  7.审计程序的目标是否已经实现。

  (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应当包括客观评价下列事项:

  1.项目组做出的重大判断

  2.在准备审计报告时得出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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