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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注会《税法》高频考点62:车船税税收优惠
      2016-10-08 09:31:33     来源:北京注协培训网         
[摘要]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税法》科目核心考点:车船税税收优惠。【注册会计师考点聚焦】是北京注协培训网专业团队为参与2016年度注册会计师各科目考试的考生准备的备考大餐,小编将每天为考生整理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每门一篇,每天6篇。

2016注会考试重点考点聚焦

  【知识点】车船税税收优惠

减免类型

具体内容

法定减免

1.捕捞、养殖渔船;

2.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

3.警用车船;

4.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5.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对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免征车船税,其他混合动力汽车按照同类车辆适用税额减半征税。

6.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对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特定减免

1.经批准临时入境的外国车船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车船,不征收车船税。

2.按照规定缴纳船舶吨税的机动船舶,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车船税;

3.机场、港口、铁路站场内部行驶或者作业的车船,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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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舒米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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