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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注会《税法》高频考点56:车辆购置税法的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和税率
      2016-09-23 09:08:59     来源:北京注协培训网         
[摘要]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税法》科目核心考点:车辆购置税法的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和税率。【注册会计师考点聚焦】是北京注协培训网专业团队为参与2016年度注册会计师各科目考试的考生准备的备考大餐,小编将每天为考生整理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每门一篇,每天6篇。

2016注会考试重点考点聚焦

【知识点】车辆购置税法的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和税率

要素

具体规定

纳税义务人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单位和个人不分性质和内外)。其中购置是指:购买使用行为、进口使用行为、受赠使用行为、自产自用行为、获奖使用行为、以拍卖、抵债、走私、罚没等方式取得并使用的行为。

征税范围

车辆购置税以列举的车辆作为征税对象,未列举的车辆不纳税。其征税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

税率

统一比例税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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