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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注会税法知识点17:进口货物征税
      2016-07-21 13:05:45     来源:北京注协培训网         
[摘要]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税法》科目核心考点:进口货物征税。【注册会计师考点聚焦】是北京注协培训网专业团队为参与2016年度注册会计师各科目考试的考生准备的备考大餐,小编将每天为考生整理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每门一篇,每天6篇。

2016注会考试重点考点聚焦

  【知识点】进口货物征税★★★

  一、进口货物征税范围及纳税人

  征税范围:凡是申报进入我国海关境内的货物。

  只要是报关进口的应税货物,不论其是国外产制还是我国已出口而转销国内的货物,不论是进口者自行采购还是国外捐赠的货物,不论是进口者自用还是作为贸易或其他用途等,均应按照规定缴纳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二、进口货物适用税率

  17%、13% (同国内货物)

  三、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的计算

  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进口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四、进口货物的税收管理

  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当天;纳税地点为进口货物报关地海关;纳税期限为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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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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