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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考前必看核心知识点
      2015-09-29 09:59:38     来源:北京注协培训网         
[摘要]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复习最后半月时间,已经是非常关键的时刻,各位考生要好好利用起来,就税法科目而言,建议大家严格按着考试的时间认真做几套模拟题,关注一下近几年的真题以及2015年教材新增加的内容,在这里为帮助学员们最后10天有针对性的备考

  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复习最后半月时间,已经是非常关键的时刻,各位考生要好好利用起来,就税法科目而言,建议大家严格按着考试的时间认真做几套模拟题,关注一下近几年的真题以及2015年教材新增加的内容,在这里为帮助学员们最后10天有针对性的备考,将各章节重点考点、核心考点归纳在一起,方便学员们查看,2015《税法》核心考点归纳如下:

章节

核心知识点

第一章

1.税收立法机关

2.国际税收关系

第二章

1.征税范围:营改增的范围、特殊项目、视同销售行为(记忆+运用)

2.税率:17%;13%;11%;6%;征收率:3%(记忆)

3.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

4.出口退税

第三章

1.税目(新增电池、涂料)

2.计税依据

3.三个纳税环节+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消费税出口退税的计算

4.征收管理

第四章

1.税目(电信业营改增)

2.营业额—全额与差额(要明确哪些行业是全额计税,哪些行业是差额计税)

3.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五章

1.税率:7%、5%;1%

2.应纳税额的计算:实缴(非应缴)“三税”税额;滞纳金、罚款除外;进口不征、出口不退;随“三税”减免而减免;不随“三税”的返还而返还;出口货物免抵税额需缴纳城建税。

3.烟叶税法

第六章

1.税率的运用(经常出选择题)

2.完税价格与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七章

资源税:

1.税目、税率(煤炭的税率为销售额的2%-10%)

2.计税依据:从价计征(原油、天然气、原煤及洗选煤),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从量计征(销售数量或自用数量),应纳税额=销售数量或自用数量×定额税率

3.应纳税额的计算:原煤与洗选煤计算应纳税额的区别:原煤应纳资源税=销售额×税率;洗选煤资源税=销售额×折算率×税率。

土地增值税:

1.应纳税额的计算:计算扣除项目;确定增值额;计算增值率;确定税率和速算扣除系数;计算应纳税额。

2.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第八章

1.房产税的税率、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计算和征收管理;

2.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计算和税收优惠;

3.契税:买卖行为+抵债+投资入股、赠与行为、交换行为、个人(买房+卖房+赠与+抵债+交换)。

4.耕地占有税的税收优惠。

第九章

1.车辆购置税:

国内购买自用=(全部价款+价外费用)÷(1+17%);

价外费用:(1)价外费用不包括销售方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2)购买者支付的控购费,不并入计税价格计税。进口自用—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2.挂车、拖船、非机动驳船分别按税额的50%计算。尾数的计算:有尾数的一律按照含尾数的计税单位据实计算车船税应纳税额。计算得出的应纳税额小数点后超过两位的可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拖船按照发动机功率每1千瓦折合净吨位0.67吨计算征收车船税。客货两用汽车按照载货汽车的计税单位和税额标准计征车船税。购买当月计算车船税。

3.印花税:加工承揽合同(材料的提供方);货物运输合同(仅根据运费);

借款合同(抵押);财产保险合同(仅根据保费);技术合同(不包括研发费);

以物易物合同——购销合计金额;

第十章

1.收入的确认

2.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3.扣除原则和范围

4.企业重组的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方法

5.税收优惠

6.境外所得已纳税额的抵扣(分国不分项抵扣)

第十一章

1.工资(劳动分红、年金、解除合同的补偿金、两处以上工资、内退(提前退休)补贴、内部退养、无住所的外籍个人的工资薪金)

2.年终奖(税前、税后)

3.稿酬+劳务报酬

4.房屋租赁+房屋转让

5.股票期权

6.转让限售股

7.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8.境外所得已纳税额的抵扣

第十二章

1.国际税收协定典型条款:常设机构、营业利润、财产所得(不动产所得、财产收益)、投资所得(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劳务所得(独立个人劳务、非独立个人劳务)

2.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股息、红利、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财产转让所得

3.境外所得税收管理

4.国际避税与反避税

5.转让定价

第十三章

1.税收征收管理法的适用范围

2.税务登记管理

3.熟悉税款优先的规定;税款征收方式及适用范围;延期缴纳税款的规定;滞纳金;税收调整制度的期限;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欠税清缴制度;税款追征与退还。

第十四章

1.熟悉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区分选择复议和必经复议;行政复议管辖;申请、受理、决定过程中时间的规定;不予受理,停止执行、中止、终止的情形;调解和和解的情形。

2.熟悉诉讼的原则和范围

第十五章

1.熟悉税务登记、发票领购(自制发票、统印发票;临时经营领购发票)、建账建制代理。

2.能够利用税种的具体规定进行税务筹划(运用)

  最后10天,大家加油,坚持学下去,调整好心态,相信自己,用最好的状态去迎接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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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舒米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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