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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注会经济法考试重点60: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
      2015-08-31 13:18:36     作者:北京注协培训网 漾漾         
[摘要]【注册会计师考点聚焦】是北京注协培训网专业团队为参与2015年度注册会计师各科目考试的考生准备的备考大餐,小编将每天为考生整理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每门一篇,一共6篇。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经济法》科目核心考点: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

事项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具有法人资格:有限责任公司

不具有法人资格:合伙关系

董事会

人数

≥3

≥3

董事长产生方式

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一方担任董事长的,另一方担任副董事长

由章程规定,一方担任董事长的,另一方担任副董事长

董事任期

4年

最长不得超过3年

会议召开

2/3以上的董事出席

2/3以上的董事出席

特别决议

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

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

特别决议

(1)合营企业章程的修改

(2)合营企业的中止、解散

(3)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

(4)合营企业的合并、分立

(1)合作企业章程的修改

(2)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或者减少

(3)合作企业的解散

(4)合作企业的资产抵押

(5)合作企业合并、分立和变更组织形式

(6)合作各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提点】该知识点属于重要知识点,考生在复习的时候可以对比复习,效果更好。

  编辑推荐:2015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点聚焦”


责任编辑: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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