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口关税税率
1、税率设置与适用
目前我国进口税则设有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共五种税率,一定时期内可实行暂定税率。
2、税率种类
我国进口商品基本实行从价税,部分产品实行从量税、选择税、复合税和滑准税。
税率种类 |
优点 |
缺点 |
适用对象 |
从价税 |
税负公平明确;易于实施 |
同类货物价格差异大;海关估价难 |
大多数货物 |
从量税 |
计税简便,通关手续快捷,能抑制低廉商品和故意低瞒价格的货物进口 |
物价上涨时关税调控作用减弱 |
原油、啤酒和胶卷等 |
复合税 |
兼备从价从量税的优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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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像机、放像机、摄像机、数字照相机、摄录一体机等 |
选择税 |
是对一种进口商品同时定有从价税和从量税两种税率,但征税时选择其税额较高的一种征税。能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还可发挥保护本国产业的作用 |
纳税人也不能预知缴纳多少税额,容易与海关发生摩擦,阻碍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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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准税 |
可以保持进口商品国内市场价格的相对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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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花 |
3、暂定税率与关税配额税率
我国对部分进口原材料、零部件、农药原药和中间体、乐器及生产设备实行暂定税率。暂定税率优先适用于优惠税率或最惠国税率,按普通税率征税的进口货物不适用暂定税率。
(二)出口关税税率
出口税则为一栏税率。
现行税则对100余种商品计征出口关税。
(三)特别关税
特别关税包括报复性关税、反倾销税与反补贴税、保障性关税。
(四)税率的运用
1、进出口货物,应当按照纳税义务人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2、进口货物到达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应当按照装载此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3、进出口货物的补税和退税,适用该进出口货物原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所实施的税率,但下列情况除外:
具体情况 |
适用税率 |
按特定减免税办法批准予以减免税的进口货物,后因情况改变经海关批准转让或出售或移作他用需予补税的 |
海关接受纳税人再次填写报关单申报办理纳税及有关手续之日实施的税率 |
加工贸易进口料、件等属于保税性质的进口货物 |
①如经批准转为内销,应按向海关申报转为内销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②如未经批准转为内销,则按海关查获日期所施行的税率征税 |
暂时进口货物转为正式进口货物需予补税的 |
按申报正式进口之日实施的税率 |
分期支付租金的租赁进口货物,分期付税时 |
海关接受纳税人再次填写报关单申报办理纳税及有关手续之日实施的税率 |
溢卸、误卸货物事后确定需要征税时 |
按原运输工具申报进口日期所实施的税率征税;原进口日期无法查明的,按确定补税当天实施的税率征税 |
对由于税则归类的改变、完税价格的审定或其他工作差错而需补税的 |
原征税日期实施的税率 |
对经批准缓税进口的货物以后交税时 |
无论是分期还是一次交清税款,都按货物原进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
查获的走私进口货物需要补税的 |
按查获日期实施的税率征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