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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财政部公布2018年会计继续教育新规,7月1日起施行!
      2018-05-25 10:25:52         
[摘要]财政部正式发布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从新《会计法》颁布以来,会计人员都在为继续教育这个问题疑惑。

  昨日,财政部正式发布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从新《会计法》颁布以来,会计人员都在为继续教育这个问题疑惑,>>点击查看最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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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最新规定,我们来看看哪些人需要参加继续教育?

  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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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新《会计法》第三十七条:本规定所称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包括:

  (一)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

  (二)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

  (三)其他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

  简单来说:这两种人必须参加继续教育!

  1、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

  2、没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但是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

  >>什么时间参加继续教育?

  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六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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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就是说:

  1、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在获得证书的第二年参加继续教育,当年的继续教育可以申请免试!

  2、没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但是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也是在从事会计工作的第二年进行继续教育。

  新版会计继续教育实施时间?

  本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2013年8月27日印发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同时废止。


责任编辑:柒槿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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