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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注会《经济法》每日一练:诉讼时效的中断和中止的事由
      2019-05-22 13:45:25         
[摘要]注册会计师每日一练题目都是北京注协培训网专业团队老师精心整理的,每一道题都会有相应知识点的考查,并提供答案解析,建议您做完题之后再去查看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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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每日一练.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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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选题】甲向乙采购一批货物,乙已经将货物发给甲,但甲没有付款。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发生的下列情形中,能够产生时效中断效果的有( )。

  【选项】

  A.乙向双方合同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B.甲向乙作出了分期付款的承诺

  C.乙向甲发出了催款函件,甲已经签收

  D.乙被甲控制无法主张权利

  点击查看参考答案及解题思路 >>>

  【参考答案】ABC

  【答案解析】申请仲裁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A正确;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债务计划等承诺或者行为,属于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行为,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B正确;乙通过发送催款函件,向对方提出请求,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C正确;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无法主张权利,属于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D不正确。

  【知识点】诉讼时效的中断和中止的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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