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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每日一练: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2017-09-29 15:14:27         
[摘要]2017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每日一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北京注协培训网专业团队精心打造了“2017年注册会计师每日一练”,方便各位考生每天练习,试题末附有隐藏答案及解析,建议先答题后再看答案,效果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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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干】根据《创业板首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公司在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应当符合一些条件,下列条件表述错误或者不全面的有( )。

  【选项】

  A.发行人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但必须存续3年以上

  B.最近l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

  C.发行人最近一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D.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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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答案】ABCD

  【答案解析】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A表述错误;最近2年连续盈利,最近2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 000万元;或者最近l年盈利,最近1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B的表述错误;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C的表述错误;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D的表述错误。

  【知识点】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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