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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某卷烟厂(一般纳税人)2013年9月收购烟叶生产卷烟,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50万元,并向烟叶生产者支付了价外补贴,支付运费,取得运输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2万元,将烟叶委托某公司加工成烟丝,支付不含税加工费8万,取得专用发票,将委托收回的烟丝加工成卷烟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30万,该卷烟厂应纳的增值税( )。
【选项】
A.14.1万元
B.13.38万元
C.12.02万元
D.11.94万元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烟叶进项税额=(收购金额+烟叶税)×13%=50×(1+10%)×(1+20%)×13%=8.58(万元),增值税=130×17%-8.58-2×11%-8×17%=11.94(万元)
【知识点】增值税的计算和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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