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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注册会计师《税法》每日一练:应纳税额的计算
      2017-06-02 14:00:00     来源:北京注协培训网         
[摘要]2017注会《税法》每日一练:应纳税额的计算。北京注协培训网专业团队精心打造了“2017年注册会计师每日一练”,方便各位考生每天练习,试题末附有隐藏答案及解析,建议先答题后再看答案,效果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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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干】某市卷烟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3月有关经营业务如下:

  (1)2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烟叶一批,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500万元,并向烟叶生产者支付了国家规定的价外补贴;支付运输费用,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注明运费10万元,烟叶当期验收入库;

  (2)3日领用自产烟丝一批,生产A牌卷烟600标准箱;

  (3)5日从国外进口B牌卷烟400标准箱,支付境外成交价折合人民币260万元、到达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用10万元、保险费用5万元;

  (4)16日销售A牌卷烟300标准箱,每箱不含税售价1.35万元,款项收讫;将10标准箱A牌卷烟作为福利发给本企业职工;25日销售进口B牌卷烟380标准箱,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720万元;

  (5)27日购进税控收款机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万元、增值税1.7万元;外购防伪税控通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万元、增值税0.17万元

  (注:①卷烟比例税率:调拨价格在70元以上的(含70元,不含增值税)为56%,每标准条对外调拨价格在70元以下的为36%;②卷烟消费税定额税率:每标准箱(250标准条)150元;③卷烟的进口关税税率为20%;④相关票据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根据资料,按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外购烟叶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2)进口卷烟应缴纳的关税;

  (3)进口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

  (4)进口卷烟应缴纳的增值税;

  (5)直接销售和视同销售卷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6)购进税控收款机和防伪税控通用设备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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