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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每日一练:股东资格(8.25)
      2015-08-25 09:30:47     来源:北京注协培训网         
[摘要]北京注协培训网专业团队为2015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考生精心打造了【注册会计师每日一练】专题,以方便考生在备考的时候实时监测,本试题是关于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试。考生做题之后可以第一时间查看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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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项选择题:

  【题干】甲、乙、丙拟共同出资50万元设立一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在其设置的股东名册中记载了甲、乙、丙三人的姓名与出资额等事项,但在办理公司登记时遗漏了丙,使得公司登记的文件中股东只有甲、乙二人。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丙不能取得股东资格

  B.丙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参与当年的分红

  C.丙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对抗第三人

  D.丙不能取得股东资格,但可以参与当年的分红

  参考答案及解题思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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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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