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每日一练:不履行扣缴义务的法律责任(5.21)
2015-05-21 08:42:23
来源:北京注协培训网
[摘要]2015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每日一练:不履行扣缴义务的法律责任。2015注会税法科目的变化比较大,北京注协培训网专业团队根据新教材内容在第一时间给出针对2015注会考试的习题,供考生们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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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题:
【题干】根据《税收征收管理》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一定数额的罚款。其罚款限额是( )。
【选项】
A.2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B.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50%以上3倍以下
C.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
D.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50%以上5倍以下
参考答案及解题思路 >>>
【
答案】
B
【解析】《征管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相关知识点】扣缴义务人不履行扣缴义务的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舒米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