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5.08)
2015-05-08 08:08:28
来源:北京注协培训网
[摘要]2015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教材的变化比较细节,没有大章节的重新编写,反而更加符合不同层次考生的学习。北京注协培训网专业团队根据新教材内容在第一时间给出针对2015注会考试的习题,供考生们练习。
单项选择题:
【题干】小王想要买一个IPHONE5S,但在选购手机时,以为IPHONE5c就是IPHONE5S,结果买回IPHONE5c后才发现不是自己要买的手机。根据相关规定,该民事行为属于( )。
【选项】
A.有效民事行为
B.无效民事行为
C.效力待定民事行为
D.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
参考答案及解题思路 >>>
【
答案】
D
【解析】小王对选购的手机规格产生了重大误解,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相关知识点】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责任编辑:Aimy